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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书生:互联网有“下半场”吗?
日期:2021-09-08 10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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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书生:互联网有“下半场”吗?

有人说,互联网已进入“下半场”。所谓“下半场”,是指从消费互联网转为产业互联网。

互联网,无论是PC端的,还是移动端的,本质上都属于消费型的,而产业互联网本质上则属于生产型的。

消费和生产是不同的,形象点说:听到喧闹声的,那是在商场,是在消费;听到机器轰鸣声的,那是在车间,是在生产。

消费互联网追求的是流量,一切围着流量转;产业互联网追求的是效率,一切围着要素转。再说得形象点:消费互联网热衷于在长江口“撒网捕鱼”(捞流量),产业互联网类似于在唐古拉山“开矿淘金”(创造财富)。

消费和生产,赛道不同、规则不同,舞台也不同。即使产业互联网冠之于“互联网”,并不意味着互联网进入了下半场,称之为“转场”似乎更贴切。

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,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。但从历史长河看,互联网只能算数字化的初级阶段。数字中国、数字经济等风起涌云,预示着数字化进入了新阶段,数字化倒逼制造业等实体经济跃上新台阶,互联网平台将服从于、服务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全局。

在互联网“转场”的大背景下,文化大数据应运而生。

我国是文明古国,文化资源大国。文化大数据来源于文化资源,从文化资源中萃取数据,如同挖掘“文化金矿”,从中提炼出中华文化的元素、符号和标识,绘制出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图谱,恰似堆起一座座“文化金山”,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力源源不断的提供生产要素。


01

数据关联是核心生产力



文化大数据是供给侧的,从“文化金矿”到“文化金山”,要经过采集、梳理、解构、关联等流程或环节。其中,数据关联最为基础,甚至是决定性的。

数据关联涉及多个方面,既包括数据和实体、数据和数据之间的关联,也包括图书、图片、图像等文化产品形态之间以及文字、声音、色彩、线条、形体等文化元素之间的关联。

数据关联的专业性很强,专业的事要靠专业人士完成,文化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、高校科研机构的师生和研究人员,特别是已退出工作岗位的专家学者,都将成为数据关联的主力军,汇聚起来应该有千万之众。

数据关联应该有内关联和外关联区分,关联在数据所有者单位内部完成的,属于内关联;在数据所有者单位外部完成的,属于外关联。内关联和外关联汇合在一起,就构成“关联链图谱”,数据关联越精准,关联链图谱越完整。

数据关联将贯穿于文化数字化全过程,由此产生的要素配置能力,就是文化数字化生产力。



02

关联数据是核心资产



数据关联生成关联数据,关联数据凝结了专业人员的智慧和劳动,因而成为可量化、可交易的资产,伴随着文化数字化进程,关联数据的价值被发现,由此所形成的资产规模越来越大,逐渐成为文化机构资产的重要构成。

文化大数据是分类、分级、分层的,来源于文化遗产的源数据,其存储和使用必须依法合规,法律不允许对外展示的,决不能公开使用。法律没限制的,尤其是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电影制片厂、报刊社、出版社、文艺院团等文化生产机构长期积攒下来的资源所转化的数据,均可以被关联,从而成为文化创新创造的重要生产要素。



03

数据变现是核心驱动力



文化机构开展数据关联,目的是将数据转化为可交易的资产,从而获得数据变现收入。

基于国家文化专网而搭建的“数据超市”,为数据交易创造了条件。随着数据变现收入同文化机构和各类专业人员的利益分配挂起钩来,相信数据关联的队伍一定会不断壮大,数据关联将形成巨大的新型文化产业。



04

数据安全是核心竞争力


这些年,各级各类文化机构都积攒了不少文化资源数据,数据分享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,除缺乏动力机制,数据安全问题也是重要因素。

依托现有全国有线电视网络而形成国家文化专网,文化资源数据的交易、加工等活动就是在闭环系统完成的,其目的就是保障数据安全。这一点越来越被大家所认识、认可、信任。

闭环不是封闭,国家文化专网首先是一种生产网,创作生产文化数字内容是首要功能,同时还具备分发功能:线上线下一体化呈现,电视机“大屏”和移动终端“小屏”交互联动,学校、商场、景区同步展陈。